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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6万吨煅后焦生产线及环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时间: 2018-02-12

为进一步了解公众对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6万吨煅后焦生产线及环保项目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告。(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6万吨煅后焦生产线及环保项目。 项目概要;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6万吨煅后焦生产线及环保项目位于青海省大通县宁张公路28公里处,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厂区内,项目总投资1260万元,建筑面积900m2,项目主要利用中铝青海分公司现有煅烧系统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优化,并配套新建一套煅烧烟气脱硫系统,脱硫系统处理烟气量为200000m³/h,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形成年产6万吨煅烧石油焦生产能力。(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废等。施工期废气来源为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的燃油废气,施工土石方开挖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等施工机械;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车辆及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废砂石料、拆除现有构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废气主要为原料仓库配料、破碎、原料运输和煅后仓排料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煅烧工序产生的高温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余热锅炉离子交换树脂软化水装置产生的浓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规格的风机、空压机、冷却机等,噪声源数量较多,主要集中在原料仓库、煅烧车间、余热车间、煅后焦筒仓等,噪声类型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料仓库及煅后焦筒仓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冷却机多管旋风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双碱法脱硫设施脱硫过程中产生的石膏,余热锅炉离子交换树脂软化器更换树脂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生活垃圾。(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项目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并对围挡进行维护,对项目所在地现有构筑物拆除时应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对施工现场内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施工期产生的车辆及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机械维修和保养,选用低耗能、低污染排放的机械等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原料仓库、煅后仓设置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配料、破碎、上料、排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煅烧高温烟气经过水膜除尘器除尘、双碱法脱硫设施脱硫处理后通过60m高的烟囱排放;项目运营期余热锅炉软化器软化水产生浓水经集中收集后返回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动力厂净水车间处理后回用于全厂循环水系统,生活污水排入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厂区内现有化粪池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通过现有管网排至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声环境影响;原料仓库及煅后焦筒仓布袋除尘器及冷却机多管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煅烧工段中,双碱法脱硫设施脱硫过程中产生的石膏外售,余热锅炉离子交换树脂软化器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依托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轻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报告书认为,项目建成后只要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到“三同时”,确保各项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始终保持达标排放,生产中加强环境管理,杜绝一切意外事故发生,项目的建设就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来电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至建设单位查阅简本。简本查阅期限为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该项目周边居民、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以下事项的看法: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有利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不利影响;对该项目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其他的意见和建议。(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期限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实名、书面反馈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特此公告。(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宏 联系方式:0971-2752089(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焱 联系方式:135194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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